一、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培养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等三方面工作,具体职责是:
1、根据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学校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党员思想状况的调查了解、分析研究、情况综合和总结汇报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3、检查、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二级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配合纪检部门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4、了解、掌握学校中层班子的思想、工作情况,负责中层和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考核呈批工作及有关管理使用工作;会同学校纪委协助领导班子过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干部审查工作。
5、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制度,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和管理工作。
6、承担学校党委换届的具体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选拔和任免报批的具体工作。
7、主办“岭南师范学院党建研究会”,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和探索。
8、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情况的统计报表工作。
9、督促落实学校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
10、做好党员、干部来信来访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统战部
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协助学校党委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落实上级统战部门的会议精神和工作任务;负责学校民主党派、党外中高级知识分子、归国留学人员、侨胞、民族和宗教等工作;为学校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提供服务保障,向地方各级组织举荐党外干部。具体职责是:
1、协助党委和配合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和引导党外人士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领会党的方针政策,认清形势,为学校的发展出谋献策。
2、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及时向他们通报党和国家的重要政策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本校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情况,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发挥作用多办实事。
3、做好民主党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为民主党派创造和改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4、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和实职安排的举荐工作。
5、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士递交提案和建言献策,发挥他们参政议政的作用。
6、做好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宣传、贯彻和统战信息的调研、上报工作。
7、协助校党委做好校情通报工作。
8、做好侨联、民族和宗教等工作。
9、制订、健全统战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统战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
10、做好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校
党校是在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的一个专门教育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组织实施党校的办班计划。
2、抓好党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完善课程设置,规范办班。
3、发挥党校思想教育阵地的作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学员,组织学员学习好《中国共产党章程》,提高学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有计划、分层次地培训全校党员;负责培训校内中层以下各级党员领导骨干;定期培训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具备时承担其他干部的培训工作。
5、做好党校经费、教学设施等的管理工作。
6、做好各种班次的证书发放和材料归档管理工作。
7、做好学员的来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