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教育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莫然 发布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

    教务〔2024145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预通知)》(附件2)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21〕1号,附件3)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新增职业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新专业申报要紧密围绕服务区域发展、支撑产业发展、助力大国外交等职业教育三大布局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重点对接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服务业新体系建设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求,完善专业设置调整机制,推动专业设置快速响应人才需求,促进专业结构与区域产业结构精准对接,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结合的紧密度、与行业发展需要的适配度。

    鼓励和支持学校优先设置以下专业:1.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紧缺领域相关专业为主;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彰显学校办学特色,特别是具有显著特色和不可替代性的专业;3.填补广东专业设置空白的专业。

    申报单位依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充分论证,确定2025年拟申报新专业。

    二、申报程序

    1.报送申报材料

    1)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信息表(新增设)(附件4)一式12025年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汇总表(附件7)一份

    2)相关论证材料(包括学校和专业基本情况、拟设置专业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办学条件、相关教学文件等)一式1份。

    申报单位依据文件要求准备以上材料,并于11281700前将附件4和论证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紫荆楼401—4),同时将附件4和论证材料的电子版材料发至:jiaoyanke66@126.com。

    2.校内专家评议

    为保证2025职业教育本科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决定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议。

    1)报送材料

    附件4和相关论证材料一式31份。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程序:

    ①专业负责人汇报(PPT演示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提问、专业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答辩(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校内公示

    经学校审议通过的新专业,向社会公示专业申报材料。

    4.网络填报与材料报送

    新专业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指导拟新增专业申报负责人于12月2日前登录指定的专业设置平台,并按平台流程填写并导出信息表经加盖学校公章后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莫老师,3183042。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预通知)

    3.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4.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信息表(新增设)

    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22、23、24年新增专业)

    6 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信息表 (已设置专业)

    7 2025年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241125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