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作者:孙志远 发布时间:2023-05-23 浏览次数:

    教务〔2023〕6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参加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

     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

     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活动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艺术展演类和学生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本次省厅参赛作品非专业类学生占比不得低于60%,艺术类专业学生占比不得超过40%。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五、活动安排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由教务处牵头,不同项目类别由以下单位承办:

     学生艺术作品类项目由美术与设计学院承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团委协办;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由团委承办;

     艺术表演类、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项目和申报优秀组织奖由教务处(含通识教育中心)承办。

     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阶段

     学校内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各二级单位要将艺术展演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相结合,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院院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大学生艺术社团深入基层、宣传展演、服务社会。

     (二)作品校内报送阶段

     各学院、相关部门按照各类作品的组别和作品类型按照报送要求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关部门。

     1、学生艺术作品报送至美术与设计学院,具体地点:艺术楼211,联系人:林柳杏,联系电话:15767584762,电子邮箱:woaimsxyxgb520@163.com。

     2、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报送至团委,具体地点:鸿园四楼校大学生艺术团办公室(408-1室)、联系人:黄晓丰,联系电话:13827159539、电子邮箱:lingshiyishutuan@163.com。

     3、艺术表演类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送至教务处通识教育科,具体地点:紫荆楼401-5室,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3182052、18219305245,电子邮箱:zjl4015@126.com。

     4、申报优秀组织奖材料

     请承办单位于8月20 日前将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word版本(附加3张宣传工作照片)和附件4-1“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第一阶段校内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

     说明:各类作品具体报送要求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中的附件1-4。

     (三)报送材料

     1、学生艺术作品

     (1)参评作品电子版;

     (2)附件4-5、4-6、4-7,送审作品承诺书附件5的word版本。

     纸质版材料:附件4-5、4-6、4-7,附件5、附件6一式一份。

     2、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1)参评作品电子版;

     (2)工作坊附表4-9,送审作品承诺书附件5的word版本。

     纸质版材料:附表4-9,送审作品承诺书附件5一式一份。

     3、艺术表演类作品

     (1)视频材料(各节目文件名称格式位“单位-类别-组别-集体或个人项目-曲目名称”)、作品乐谱(五线谱)/剧本/朗诵文稿电子版;

     (2)附件4-2、4-3、4-4,送审作品承诺书附件5,表演作品唯一表演版权的声明附件6的word版本。

     纸质版材料:附件4-2、4-3、4-4,附件5、附件6一式一份。

     4、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1)参评作品电子版;

     (2)附件4-8,附件5的word版本。

     5、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1)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word文档;

     (2)附表4-10、4-11,送审作品承诺书附件5的word版本。

     纸质版材料:案例打印稿一式3份,附件4-10、4-11,附件5一式一份。

     (四)校内评选

     6月下旬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将依据参赛数量设定评奖等级。具体评奖结果学校将另行发文通知。

     (五)推荐与报送

     学校根据评选结果,将于9月初择优推荐上报展演的节目和作品。

     六、组织管理

     (一)本次艺术展演活动学生参赛作品主要以非专业类学生为主,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有兴趣、有特长的学生报名参赛,并力争在省级比赛中取得佳绩。

     (二)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美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三)各学院要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四)各学院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扩大展演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4-1 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第一阶段校内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4-2 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 组 类)节目报名表

     4-3 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节目组类登记卡

     4-4 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汇总表

     4-5 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 组   类)节目报名表

     4-6 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作品组类登记卡

     4-7 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汇总表

     4-8 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登记卡

     4-9 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4-10 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4-11  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汇总表

     5 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送审作品承诺书

     6 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表演作品唯一表演版权的声明

    教务处

    团委

    美术与设计学院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8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