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33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岭南师范学院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通过项目研究和改革实践,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新文科建设发展。
二、项目内容
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
三、项目推荐
(一)项目数量
全校遴选1个项目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范围及限额
面向全校所有文科专业;原则上由入选国家和省一流的文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申报。
(三)推荐程序
各专业申报后,学校教务处将结合我校文科专业建设工作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项目;校内公示5日(3月31日-4月4日)并无异议后,正式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四)优先条件
优先支持依托国家一流专业或省级一流专业开展的项目;优先支持依托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第二级及以上专业认证的专业开展的项目;优先支持依托广东省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开展的项目;优先支持学校学科或专业带头人开展的项目研究和改革实践。
四、项目报送
请申报单位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和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盖好学院公章于3月31日上午10点前报送学校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jl414@126.com。
教务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