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郑勰等161名同学转专业的公示

    作者:教务处-孙志远 发布时间:2021-01-08 浏览次数:

    教务〔2021〕6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15〕12号)、《岭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岭师教务〔2017〕221号)和《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2020〕116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考核,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拟同意郑勰等161名同学转专业(名单见附件)。现把拟同意转专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若有异议,请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具体事实,否则,一律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183770。


    教务处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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