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办函〔2020〕4号,见附件1),“入伍经历视同实习经历”,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对2021届退役复学学生实习经历认定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1.实习经历认定。学生填报《岭南师范学院退役复学学生实习经历认定申请表》(需附入伍证明、退役证明复印件,见附件2),经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盖章后,代替《实习鉴定表》送教务处,教务处完成办理后移交学生处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2.实习成绩评定。申请实习经历认定的学生,视作正常完成实习,成绩统一按85分评定。
附件:1.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2.岭南师范学院退役复学学生实习经历认定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