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小娃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

    教务〔2024〕32号


    各二级学院:

    教育实习是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25届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教育实习工作组

    长:金义富 副组长:周立群

    员: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分管院领导。

    工作组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二级学院教育实习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实习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师范专业分管实习的系主任等为组员,统筹实习组织、管理及安全等各项工作。

    为拓展“大思政”格局,让学生在教育实习中建立起对教育的感情、对社会的责任,成为奉献者、服务者,各学院要结合教育实习,积极建设“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主动对接基地,开发现场教学专题,开展实践教学。

    二、实习组织

    (一)基地分工

    1.教务处联络基地。包括教育主管部门,部分省级示范性基地、校级基地,五年一贯制学生、公费师范生的定向地区教育局,及教务处结对帮扶学校,由教务处联络实习岗位。部分基地将安排实习编队,遴选带队教师统筹做好实习管理工作(含报到返校、见面会等),实习指导由各专业的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未安排实习编队的实习点,由二级学院/专业做好实习管理、指导。二级学院/专业无需单独与安排实习编队的基地联络,由教务处协同各带队老师对接相关事宜。

    2.二级学院联络基地。包括教务处联络基地以外的省级示范性基地、校级实习基地,学院的院级基地、结对帮扶学校。实习岗位联络、岗位安排反馈等前期工作由基地联络学院负责,其后的实习对接、实习往返及实习期间的指导、管理等相关工作由实习生所在的二级学院/专业负责。

    各学院申报的前三批省级示范性基地及2024年校级示范基地(拟申报获批情况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尽量安排实习。严禁向未签署基地协议的实习单位派遣实习生。基地分工详见附件1。

    (二)实习形式

    2025届教育实习继续采取集体实习和个性化实习方式组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中《教育实习管理规定》)。

    1.集体实习。即在省级示范性基地、校级基地(含教育主管部门)、院级基地开展的常规教育实习。为实习生安全及管理考虑,原则上同一实习学校的我校实习生总人数应在5人(含)以上。

    2.个性化实习。

    (1)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含2020级五年一贯制和2021级公费定向师范生)实习。待与各相关教育局确定后另行通知。

    (2)结对帮扶实习。根据《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岭南师范学院赋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学校助力“双百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二级学院应优先选派优秀、足量实习生到结对帮扶学校开展为期一个学期的教育实习。其中,符合《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支教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岭师教务〔2021〕111号)相关规定的,视作支教实习(实习岗位需求汇总后,由教务处界定明确)。

    (3)支教实习。包括援藏、援疆支教实习和偏远海岛、乡村学校实习,以教务处等校内主管部门界定的为准。援藏、援疆支教实习根据学校相关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符合《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支教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岭师教务〔2021〕111号)(附件7)相关规定的偏远海岛、乡村学校实习,按规定享有支教补贴、校级优秀实习生、课程加分等权益;支教补贴待与支教学校联系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实习阶段及任务

    1.实习准备阶段:2024年暑假前,做好岗位安排、资格审查、教案准备、试讲观摩、微格实训、实习动员等。

    2.实习实践阶段:原则上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个性化实习的时间原则上为完整的一学期),按《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手册模板》(模板详见附件2,可结合专业实际进行调整)组织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起止时间如有差异,需与实习单位沟通确定,但应保证同一实习单位内的一致性,各专业不得存在太大差异,如有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审批。

    3.实习总结阶段:2025年元旦节后至寒假前,做好教育实习经验交流、评优推优、总结归档等工作。该阶段工作也可利用学生寒假返校后的时间开展。

    四、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实习岗位联络

    1.分工联络

    教务处、二级学院按基地分工,分别向负责基地搜集实习岗位需求(联系函及岗位需求统计表模板等见附件3)。各学院搜集的岗位需求汇总后于4月17日前报教务处。学院联络基地若有本学院之外其它专业实习岗位需求的,由学院一并搜集后报教务处汇总发布。自本届教育实习工作始,各基地须配简介以供师生了解,请在搜集岗位需求时一并搜集。基地简介应包含一张代表性图片以及基本情况、获得荣誉等简要信息(500字内)。

    2.岗位汇总

    教务处汇总所有岗位需求并整理各专业缺口,4月23日前反馈二级学院。

    3.补充岗位

    存在缺口的学院、专业进一步联络基地补充岗位。该项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各专业实习岗位数量原则上要超过该专业实习生数量的5%以上,以备学生选择。

    (二)实习岗位安排

    1.准备工作。

    (1)创建基地库。首次安排实习生的基地,需按“谁签协议谁创建”的原则在“教育实习远程指导平台”(下称实习平台)新增基地库,但应避免重复创建(“基地库”可搜索基地名称)。

    (2)创建岗位库。基础教育师范专业,实习平台中按“师范岗位”操作;心理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师范专业,实习平台中按“其它实践教学活动岗位”操作。学校联络基地,含2020级五年一贯制学生实习、2021级公费定向师范生实习,及支教实习(未定为支教的结对帮扶学校实习由二级学院创建)的岗位库由教务处负责,其它岗位库由实习生所在的二级学院/专业按“谁联络岗位谁创建”的原则创建。专业创建的岗位库皆为“常规实习”。

    ①岗位名称按“学科名称(**年)”设置。系统无法界定不同年级,如岗位不作区分,会导致岗位安排因往年数据无法导入,故统一在岗位名称上以年区分,从而保留历年数据。

    如需区分不同学部、校区,岗位名称按“学科名称(2024年**/校区)”设置。基地名称应为规范名称,不区分学部。如湛江第一中学高中部的语文岗位,基地名称为“湛江第一中学”,岗位库为“语文(2024年高中部)”;湛江市第八小学跃进校区的语文岗位,基地名称为“湛江市第八小学”,岗位库为“语文(2024年跃进校区)”。

    (3)创建实践任务。实践任务由各专业管理员创建,经学院管理员、学校管理员逐级审核后方可执行。学校管理员审核时,将同步设定实践经费标准,待岗位安排后,平台自动生成实践经费报销所需表格。

    2.岗位安排。由专业管理员操作。一般在线下确定实习岗位再填入模板导入系统;因系统原因,实习岗位建议最终确定后再导入,修改、多次导入等操作会影响报账单(预算表、明细表、发放表)生成的准确度;变动较大的,建议删除任务后重新创建。

    上述工作请在5月17日前完成并导入系统。

    3.指导教师安排。岗位安排完成后,学院/专业需在5月24日前确定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并导入系统。校外指导教师安排,由各校内指导教师搜集,报专业管理员汇总导入系统。

    (三)实习对接

    1.岗位安排反馈。实习岗位、校内指导教师确定后,教务处将于5月28日前将全校实习岗位安排情况汇总并反馈学院,教务处、二级学院(专业)于5月31日前分别向负责基地反馈《岭南师范学院实习学校实习指导工作手册》(附件4),明确实习时间(与实习单位商定的时间)、实习生相关信息等。

    2.具体工作对接。校内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实习学校对接后续具体工作,明确实习工作计划,组织学生做好各项实习准备工作。该项工作应在暑假前完成。

    (四)实习组织

    校内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应按报到时间组织实习生统一报到,参加实习见面会、总结会等,并按《教育实习管理办法》开展实习指导、管理,组织做好实习返校工作。

    实习生到校后,指导教师要安排学生索取实习学校《关于知悉岭南师范学院实习指导费相关事宜的证明》(见附件4),进行实习经费报账(无需等实习结束)并发放学生,督促学生及时以实习队/小组为单位向实习学校支付指导费。《知悉证明》由二级学院审核、存档,无证明不报销相应学生实习指导费,只发放交通费、住宿费。

    五、具体工作

    1.前期准备。各二级学院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符合学院实际、满足人才培养要求的实习工作计划(含突发情况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并督促落实。要在暑假前将“名师进校园”活动落到实处,并认真做好实习生的资格审查、教案准备、试讲观摩、微格实训等工作。

    2.实习动员与培训。二级学院要及时召开实习动员会,特别要加强实习生的安全防范教育。鼓励实习生积极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岗位差异,严格服从校内、外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管理,处理好实习与考研、应聘等的相互关系。要教育学生严禁与实习学校发生冲突,学生本人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反馈校内指导教师处理。

    3.实习检查。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要全程跟踪实习情况,学院实习工作小组定期进行检查,协调相关事宜,解决各类问题。对实习违纪学生,要及时进行教育、处理。

    4.实习安全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特别做好实习安全工作,科学制定应急预案,严格跟踪并抓好落实。《岭南师范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和《岭南师范学院实习安全管理协议书》见附件5。2025届学生的实习保险将由教务处统一购买(潜水专业及援藏、援疆等支教学生保险另行采购)。

    5.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各学院/专业要及时进行总结,评优推优,同时将学生的实习记录本、实习鉴定表、实习成绩评定、实习协议、实习影像资料等材料整理上报、归档。

    6.教务处安排带队教师工作量、酬劳落实。带队教师承担的本学院学生实习管理,纳入学院工作量管理;承担的非本学院学生实习管理,由教务处负责统计、认定工作量,并报送人事处。

    附件:1.基地分工表

    2.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手册模板

    3.实习联络资料

    4.实习反馈资料

    5.实习安全相关协议

    6.具体工作清单

    7.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支教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4年4月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