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习总结和假期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通知

    作者:张晓波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

    教务〔2023〕162号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实习总结和假期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现明确如下工作:

    一、假期校外实践教学活动

    假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期,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期间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管理和安全工作。

    1.抓好安全教育。各学院要通过指导教师组织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宣布纪律、规范要求,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2.做好安全防范。指导教师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指导,切勿放任自流。要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1),与开展实践教学相关企业、机构和用车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安全责任。要为外出开展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意外保险,未购买保险的,不得外出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3.加强学生管理。教育学生严格落实实践单位和校内教师的双重管理,未经校内教师允许不得从事与计划无关的活动。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践单位安全规定,做好各类安全防护。对已随实践单位放假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学生动态行踪,防范突发意外情况。

    二、实习总结和材料归档

    1.实习结束时,实习生应及时做好收尾交接,按时、按要求返校或返家;指导教师应尽量组织学生统一返程,跟进做好实习生返程安全各项工作。学生返校后,各学院要及时严格验收各类实习材料,自下而上开展实习总结,了解基地实习保障情况和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师范专业的需全面总结本专业实习生试教、试作、试研以及其它基础教育教学相关工作情况。实习总结大会应安排2025届学生参加,结合课堂展示或专业技能展示、教师或专业技能测评、优秀实习展示评比等方式,为下届学生提供经验和示范,发挥实习总结的传帮带作用。对学校实习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请与实习总结材料一并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学院(专业)应认真做好实习计划、实习安排、过程管理等材料的整理归档,需报送教务处的请按时、保质送交。《实习鉴定表》要填写规范、印章齐全,成绩、签名等完备;退役复学免实习学生需以《岭南师范学院退役复学学生实习经历认定申请表》代替《实习鉴定表》。实习存档资料应以纸质材料为主,电子资料为辅。

    1)学院归档保管材料为:①实习计划;②实习安排表(含实习岗位、校内外指导教师等);③实习联络记录、实习检查指导记录;④教育实习/毕业(生产)实习工作评价表(原件);⑤教育研究类文章(师范)、班主任工作报告(师范)、生产实习报告(非师范);⑥实习生、实习队及学院工作总结;⑦教育研习相关材料;⑧实习鉴定表(复印件);⑨关于知悉岭南师范学院实习指导费相关事宜的证明;⑩其它需归档的材料。

    2)报送教务处材料为:①实习工作评价表(复印件);②实习鉴定表(原件,按学号排序);③实习情况调查表(纸质版);④实习成绩登记表(纸质版,2份);⑤二级学院实习工作总结(纸质版);⑥评优推优材料。除实习评优推优材料4月30日前报送外,其它材料最迟请在5月24日前送交

    三、实习成绩评定和评优推优

    1.成绩评定。参照《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和《岭南师范学院非师范专业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以实习表现为唯一标准,客观、公正评定实习成绩,并及时录入正方系统。各专业的实习成绩优秀率不得超过25%

    注:退役复学免实习学生,实习成绩统一评定为85分。

    2.评优推优。

    1)工作要求。教育实习评选办法见教育实习手册,生产实习评选办法依据《非师范专业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并参照教育实习执行。评优推优要有效发挥学院/专业决策、引导作用和指导教师推荐作用,充分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并营造氛围做好宣传。

    2)指标说明。校级优秀实习生不得超过本专业实习生总数的10%,院级优秀实习生不得超过本专业实习生总数的15%。校内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校外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队(小组)、优秀实习教案、优秀教育研究类文章和优秀校外实习单位,各专业按本专业实习生总数的1%进行申报。

    注:①评优推优应综合考虑集中实习和个性化实习差异,援藏、援疆支教及帮扶支教实习生申报校级优秀实习生不占所在专业10%的指标。生产实习评优推优应重点考虑集中实习学生。②评优推优数量按比例四舍五入计算,不足1人(个)的按1人(个)计。

    3)工作流程。评优推优采取学生申报或专业推荐,二级学院初评,学校组织专家终评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应于4月30日前提交校级评优项目相关材料,校级优秀实习生提交登记表(盖章纸质版)和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质版),其它校级优秀项目提交申报表(盖章纸质版)、佐证材料(反映工作、成绩的内容,纸质版或电子版,无佐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及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制版)。校内、校外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还应提供实习指导总结报告,附指导的过程性佐证材料(会议记录、现场指导照片、实习基地交流、实习成效等)。各类申报表格模板见附件2;工作评价表、情况调查表模板见附件3。

    注:教务处将在2024年5月组织现场终评,申报优秀项目需现场展示成果,具体方案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做好通知、准备。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安全责任书

    2.申报表格模板

    3.工作评价表、情况调查表模板

     

     

    教务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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