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3.教学资源与利用》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魏志华 发布时间:2024-01-09 浏览次数:

    教务〔2024〕9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依照学校《岭南师范学院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岭师教发评〔2023〕56号)工作进度要求,为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现决定开展自评报告《3.教学资源与利用》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材料内容及填报单位

    依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及审核重点要求,本次计划收集、整理五项材料: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以下简称“两库”),以及应用型教材、智慧教室、智能实验室,材料时限为近三学年/年(2021-2023)

    其中,师范专业的“行业企业”特指基础教育和中小学校、学前教育和幼儿园、特殊教育和特教学校、职业教育和职校。

    (一)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

    1.获批省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校企共建课程”等各类优秀课程均纳入“两库”范围,相关课程负责人是“两库”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2.课程实施过程中邀请了行业企业高水平管理员或技术人员来校授课,拥有校企双方教师队伍,或有行业企业参与课程标准、实验(实践)教学课程标准、教学案例等教学文件和内容制定、优化的课程资源均应纳入“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范围。

    3.填报单位:各二级学院、图书馆

    (二)真实项目案例库

    1.“真实项目案例库”包括引入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行业企业及职业岗位的真实项目或任务,以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经典案例等,项目、任务、案例等资源内容需与课程教学内容紧密结合、契合课程教学目标。

    2.填报单位:各二级学院、图书馆

    (三)应用型教材

    1.“应用型教材”指我校广大教师面向行业企业实际,结合产业发展需要编写的教材。

    2.填报单位:各二级学院、近三年有教材出版的其它部门

    (四)智慧教室

    1.“智慧教室”指我校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开放式学习和泛在学习,借助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和智能技术,建设的适应“互联网+”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室。

    2.填报单位:各二级学院、网信中心

    (五)智能实验室

    1.“智能实验室”包括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教学中心或实验室,以及采取智能化管理或提供智能实验设备的实验室,如:实现网络预约功能、远程控制实验、自动记录实验数据或智能统计分析功能、无人值守的智能门禁和电源控制功能、设备状态自检及记录等功能的实验室。

    2.填报单位:各二级学院、广东省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重点实验室、图书馆、网信中心

    二、组织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本次收集的材料将直接用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所有材料必须经学院、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

    (三)附件1,请于1月10日前按要求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需签章,请同时上报excel文档和pdf文档。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183417,邮箱:zcj294012@163.com  

     

                                              教务处

    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

    2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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