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134号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提升我校专业建设水平,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履行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部分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调整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详见《关于开展新一轮(2020年-2024年)专业负责人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附件2)。
二、遴选要求
(一)学校所设本科专业,均实行专业负责人制度,每个专业即为一个系。每个本科专业设置专业负责人1名,专业负责人一般兼任系主任;省级以上一流专业、重点专业、特色专业负责人与校级一流专业、重点专业、特色专业负责人必须一致。省级以上教研室负责人与校级教研室主任必须一致。
(二)此次调整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聘期为1年,即2023年12月—2024年12月。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和二级学院推荐相结合。专业负责人的遴选需经教师个人申请,填写《岭南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调整申请表》(附件3)和《岭南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中期调整申请汇总表》(附件4)。各二级学院对照专业负责人的遴选条件,在全面考察、充分讨论、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提出推荐名单。
(二)学校审定。党委组织部、教务处联合进行资格审查,教务处审批发文后报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备案。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于2023年12月4日前将本学院《岭南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调整申请表》(附件3)(一式2份)和《岭南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中期调整申请汇总表》(附件4)(一份)盖章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到教学研究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学院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名单”。
五、特别说明
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聘期一般为四年,如确需中期调整,聘期则相应减少,实行一年一调整,具体时间为每年的12月1日至12月10日提交中期调整申请表,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黄老师3183348。
附件:1.关于开展新一轮(2020年-2024年)专业负责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2.岭南师范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3.岭南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调整申请
表
4.岭南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中期调整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