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5〕72号
校内各单位:
参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附件1)、《普通高等教育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和《岭南师范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岭师教务〔2020〕25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2025年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动学校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学科专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
2.工作原则
服务国家发展。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 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建好建强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
突出优势特色。以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做强优势学科专业,形成人才培养高地;做优特色学科专业,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
强化协同联动。加强教育系统与行业部门联动,加强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培养、评价等方面协同,实现学科专业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相互匹配、相互促进。
二、试行专业预备案制度
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24年度起,通过平台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请拟于 2026年申请设置本科专业的相关单位,填写《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拟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材料表》(附件2)。经学校审核、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https://gdjy.moe.edu.cn/)“预备案”专栏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2026年,学校拟申请设置本科专业的数量将不超过3个;原则上,每个单位成功申请设置1个新专业必须撤销1个专业,每个单位的专业调整数不超过1个。
申报单位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3)申报专业,设置专业质量达不到《标准》基本要求,省厅将不予备案。
申报专业名称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版)(附件4)为准,原则上不接受目录外专业的申报。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5年9月5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学研究科(紫荆楼401-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
联系人:莫老师,3183042。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拟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材料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版)
教务处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