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2022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孙志远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

    教务〔2023〕129

    校内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周期为1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现对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立项建设15“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22立项建设25“课程思政”示范课堂以及2021年度立项建设的3项“课程思政”示范课堂(暂缓通过和延期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和举措执行情况,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项目建设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情况,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及后续建设规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学校将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书》建设任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结项验收。

    四、验收结论

    结项验收结论分为 “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

    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学校依据专家组意见向相关项目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进行结项验收,如仍不能通过结项验收,将取消建设项目称号;结论为“不予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

    对于验收结论为通过项目的负责人,学校将限制项目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项目。

    五、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项目验收登记表,并提供成果证材料,证材料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

    (一)纸质材料

    1)《申报书》一式3份;

    2)《岭南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其中《验收登记表》二级学院务必签署验收意见;

    3)《佐证材料》1套(佐证材料要有目录),装订成册。

    4以上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贴封面。

    若项目需调整负责人或不能按时结项,需延长研究时间(原则上延长1年时间),请说明原因,务必填写《岭南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2份),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或延期。

    所有纸质版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集审核后,一并报送

    (二)电子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将验收材料(含申报书、验收登记表、佐证材料)项目类别+姓名+项目名称报送至教学秘书,再由教学秘书将本单位验收材料和汇总表(附件4,各单位汇总成一张表格)统一打包,文件统一命名:单位+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材料。

    (三)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1124前统一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紫荆楼4楼401-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研科(或U盘拷贝)邮箱:jiaoyanke66@126.com。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材料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二)逾期不报送结项验收材料或不提交延期申请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自动中止。

    (三)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3183431。


    附件:

    1.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名单

    2.岭南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登记表

    3.岭南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调整申请表

    4.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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