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139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文件要求,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即将展开,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文件要求关键要点进行预通知,具体如下:
一、预通知范围
获批为省级一流的课程、获得推荐资格且未被认定为国家一流的课程、获得2023推荐省级一流资格的课程。
二、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申报书》(模板)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查阅。申报说明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2)
三、其他事宜
学校正式申报通知将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下发后,根据要求拟定发布。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提前布局,认真遴选,做好2023年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