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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25〕71号
校内各单位:
为继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通过开展优秀案例培育项目,总结、宣传和推广学校在立德树人、德智体美劳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立项数量及限额
本年度优秀案例培育项目拟立项建设10个左右,培育期限为2025年9月至2026年9月,每个项目资助建设经费1万元。
限额推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申报,择优推荐1个项目。
三、申报条件
自2021年至今,在学校立德树人工作中,具有开创性、代表性和实效性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按照“特色鲜明、易于推广、突出实效”的原则,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优秀案例培育项目。
(一)项目是申报人根据本人或本单位立德树人工作中的真实实践总结的,要真实、新颖、具可操作性、有推广借鉴价值,尤其要突出创新性和有效性。
(二)项目应有利于“立德树人”工作的推进,必须突出亮点和特色,文本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观点鲜明、论据充分,相关材料(如事实、统计数据、照片、视频录像等)必须详实准确,可操作性强,且容易推广。
(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项目的全过程,包括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等,承担具体工作,并做出主要贡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5-10人。
(四)已获得立项的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
四、选题参考
项目要体现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体现“三全育人”要求,发挥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作用。可围绕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自拟题目:
(一)思政课实践教学探索。
(二)课程思政建设。
(三)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创新。
(四)新师范、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建设(含专业交叉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五)文化育人探索。
(六)活动育人探索。
(七)实践育人探索。
(八)心理育人探索。
(九)管理育人探索。
(十)服务育人探索。
(十一)网络育人探索
(十二)数字育人探索。
(十三)协同育人机制探索。
(十四)质量保障机制构建。
(十五)评价体系建设。
五、材料报送
(一)本次申报将通过学校质量工程管理系统(https://lingnan.kypt.chaoxing.com/?type=1)进行,使用说明请参考附件3。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5日-9月12日,请各申报人于以上时间登录系统完成填报,教务处届时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二)纸质版材料包含《岭南师范学院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岭南师范学院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紫荆楼401-4),佐证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
六、案例培育与成果形式
(一)学校将于2026年3月对培育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将评选出2-4个“优秀”项目,每个“优秀”项目增加资助经费至2万元。
(二)“优秀”项目的案例成果要求以图文方式呈现。优秀案例成果内容包括:基本概况、主要做法、经验启示和思考等四部分,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每个案例至少配5张图片。
(三)优秀案例将由学校结集编印。
联系人:莫老师 联系电话:3183042。
教务处
2025年6月24日
附件:1.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申请书
2.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推荐
汇总表
3.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