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5〕73号
校内各单位:
为引导广大教师聚焦教学改革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和实践,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配合完成好学校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必须以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教学(如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实验教学改革、教学评价改革等)为研究对象,目的在于解决或探究自身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付诸实践。
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分为高等教育教改项目、职业与成人教育教改项目和基础教育教改项目3个大类。
(一)高等教育教改项目
根据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落实学校“师范性、教学型,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本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为思政专项类、“新师范”类、“新工科”类、“新文科”类、AI+教育教学类和创新创业教育类6个小类,聚焦教学一线和教学管理中的热点、难点和普遍性问题;项目申报主要面向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该大类拟立75项左右。
1.思政专项类
包含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两方面内容,要求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的思想引领及育人功能;大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思政课改革创新、“四史”课程建设、思政教师教学能力建设、思政课程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思政课程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全学科落实思政教育全面融入现有课程,通过精心选择教学内容、活化教学形式、推行一课多师、多师同堂等方式方法实现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的同向同行,实现协同育人;鼓励开展与中小学校共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共同推进“大思政”一体化建设。该类项目拟立10项左右。
2.“新师范”类:围绕师范教育转型升级,探索融入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化技术的新型教学方式、课堂模式、培养范式,实现教育实践全过程管理的信息化;探索师范教育+的复合专业建设以及学科专业课程的融合;探索多元教育主体对教育实践共建共管的新体制,培育具备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实践技能的新教师。该类项目拟立15项左右。
3.“新工科”类:践行“跨界实践”“理工融合”“学科交叉”“项目驱动”等新工科建设理念,开展理、工、农等专业内涵与特征的研究与探索;鼓励利用“信息技术+传统专业”的模式改造传统理、工、农等专业;打造校企地协同教育科创平台,推动科技产品孵化对接,构建地方经济与理、工、农学科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该类项目拟立20项左右。
4.“新文科”类:着眼提升文科、商科等人才的职业适应性和胜任力;深化学科交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研究;在完善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等方面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推进人才培养与教学研究范式创新,依托多学科交叉融合,探索新文科与商科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培养模式上的迭代创新。该类项目拟立15项左右。
5.AI+教育教学类:深化AI赋能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鼓励我校更多教师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模式与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升级传统专业,以案例为载体推广转型经验,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升。该类项目拟立10项左右。
6.创新创业教育类:针对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着重开展研究;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该类项目拟立5项左右。
(二)职业与成人教育教改项目
结合《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科教融汇为方向,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着重围绕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等方面开展项目研究,为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做出贡献。该类项目拟立12项左右。
(三)基础教育教改项目
结合《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聚焦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围绕建成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进行教学研究与实践。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应用性, 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对解决基础教育过程中在教学资源、学生培养、教师提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示范作用。基础教育教改项目一般要有基础教育教师、管理者或教研人员参与;鼓励与中小学(幼)校(园)、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基础教育研究机构合作申报。该类项目拟立10项左右。
二、申报要求
(一)校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也不得更换。
(二)同一单位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推荐,请各单位负责人在推荐时先予以审核;所主持项目在2022年度—2024年度省、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暂缓通过”或“延期”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主持省、校级教改项目尚未校内结题的教师,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三)注重项目成果在教学实践中的检验和应用,立足于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培育教学成果。要注重项目的原创性、前瞻性和普遍性,以研究报告和论文等形式结题。
(四)项目组成员3-5人(含负责人)且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不得多于2项。
(五)项目组成员绩效计分,原则上按《岭南师范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计分细则》计算,无需另行填写表格;若项目负责人需自主分配分值,需在提交项目申报书时填写《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业绩分配申请表》(附件5),经项目组所有成员亲笔签字后,与申请书一并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一经报送,如无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更改分值分配方案。
三、结题要求
(一)注重项目成果在教学实践中的检验和应用,立足于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培育教学成果。
(二)要注重项目的原创性、前瞻性和普遍性。
(三)研究时间为3年(自立项发文之日算起,超过3年的算作暂缓或延期)。结项验收以研究报告和论文等形式为主:项目结项须完成1篇研究报告,在正式公开出版物(网络发表的不计算在内)发表1篇以上(含1篇)与本项目主题相关的教研教改论文,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所有结项验收材料报送教务处,经校内外专家评审,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延期结项”。
(四)公开出版或公开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须明确标注: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资助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岭南师范学院。
四、申报限额
(一)高等教育教改项目
限我校在职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申报,各学院具体数额不限。
(二)职业与成人教育教改项目
限我校相关学院在职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申报(见下表),具体数额不限。
序号 | 单位名称/专业 |
1 | 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 |
2 | 美术与设计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 |
3 | 机电工程学院/汽车服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技术教育/机械电子工程技术/机器人工程 |
4 | 计算机与智能教育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 |
5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6 | 商学院/财务会计教育/电子商务 |
7 | 文学与传媒学院/新闻学 |
8 | 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 |
9 | 计算机与智能教育学院/软件工程 |
10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烹饪与营养教育 |
11 | 继续教育学院 |
12 | 教学管理部门 |
(三)基础教育教改项目
限我校在职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和基础教育教师、管理者或教研人员联合申报,鼓励与中小学(幼)校(园)、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基础教育研究机构合作申报。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
五、材料报送
1.系统填报
本次申报将通过学校质量工程管理系统(https://lingnan.kypt.chaoxing.com/?type=1)进行,系统操作说明请参考附件6;填报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2日。
2.纸质材料
高等教育教改项目填写《申请书》(附件1)、职业与成人教育教改项目填写《申请书》(附件2)、基础教育教改项目填写《申请书》(附件3),提交纸质版一式1份(佐证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二级学院填写《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提交纸质盖章版1份,于2025年9月15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将不予接收。
联系人:莫老师,3183042。
附件:1.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2.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3.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4.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
5.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业绩分配申请表
6.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教务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