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校专业建设,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专业设置等管理办法,并开展专业申报、撤销等相关工作;负责一流本科专业、特色专业、重点专业、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等专业建设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专业设置工作,受理各二级学院新设置本科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撤销现有专业的申请等,上报教育部审批备案;组织开展职业本科专业申报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学士学位授予的审核与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