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

一、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转专业,预计在第十五周开始,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一)本科二年级及以上者。

(二)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者。

(三)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对其专业有明确限制者。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特长和兴趣,需要在其他专业学习和培养。

(二)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校有关部门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完成学业者。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除定向生、委培生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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