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确保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小组
各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小组应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实习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及联系人,由系主任等相关教师担任组员,统筹各项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做好检查指导及总结评优等工作。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实习工作小组名单盖章纸质版于2020年6月1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制定实习工作计划
各学院、专业要按照《岭南师范学院生产实习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细制订符合专业实际的实习计划,切实加强专业实习管理。参加工程认证的工科专业,还需参照相关认证标准。各二级学院安排在第七学期组织的专业实习,请于2020年6月29日前,将《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岭南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安排一览表》(附件1)电子版发实践教学科(安排在第八学期的于下半年寒假前),邮箱sjk3183433@qq.com。
受疫情影响,教务处将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文件适时调整实习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加强毕业实习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要在实习前召开实习动员大会,阐明毕业实习的目的、意义、内容、实习要求、实习纪律以及实习记录本、实习报告撰写等方面的内容。要特别加强实习学生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护教育,确保实习期间不发生意外事故。2021届实习责任保险由教务处统一招标购买。
(二)集中实习的,各学院应提前与实习单位沟通和联系。分散实习的,由学生联系实习单位,向所属二级学院提交《岭南师范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纸质版(附件2)获批后方可进行,学院要细致掌握、汇总每位实习生的岗位确定情况。要切实加强分散实习学生管理,分区域安排专人联系和检查(巡查或电子邮件、QQ、微信等),不得放任自流,确保专业实习处于有序状态。
(三)各二级学院应选派责任心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为确保实习指导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带实习学生数量不得多于40人。对于初次承担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学院、专业应进行必要的培训辅导,提高实习指导能力。
(四)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既要做好实习指导工作,也要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集中实习指导教师每周到学生实习所在单位指导不得少于2次。毕业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公正、客观评定学生成绩,认真做好总结。
(五)做好实习期间安全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实习安全(含疫情防护),确保学生离校前已购买实习期间人身安全保险,及时与实习学生个人及家长分别签订《岭南师范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3)和《岭南师范学院实习安全管理协议书》(见附件4),并做好归档。各二级学院要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实习期间无意外事故的发生。另外,各学院要严格落实“每周一汇报”制度,指导教师须于每周五上午11:40前向所在学院实习分管领导报实习管理、安全情况(盖章纸质版)。
四、加强实习工作检查
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小组应经常检查、监督本学院的实习工作,协调相关事宜,了解实习学生情况,对碰到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确保实习顺利进行。各专业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确保学生实习安全与切身利益,同时要核查各实习学生的实习单位是否与工作计划中的实习单位一致。实习过程中,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学生实习及教师指导情况进行抽查。
五、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及材料归档工作
实习总结要在实习结束后2周内完成,同时各学院要将学生的实习记录本、实习鉴定表、实习协议、实习影像等材料汇总,安排专人专柜存档,其中实习总结盖章纸质版、实习鉴定表、优秀实习生申报表等材料请及时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