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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实习岗位安排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编辑:   时间:2023-06-2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3年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各师范专业需在524日前完成实习岗位安排。现就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确定实习岗位

各专业根据《2023年教育实习岗位汇总发布表》(附件)组织学生进行线下选岗。今年实习岗位增加了学校简介,请将附件下载、解压后点击查看各实习学校情况。

1.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了解学校教育实习的组织形式和实习任务等,明确学院/专业的实习流程及工作要求。

2.组织学生准确掌握各实习学校的保障条件和岗位要求,尤其要注意各学科岗位的性别要求,按实习单位要求认真报岗。对于部分实习学校明确的“不要安排考研学生”,务必请相关专业做好甄别安排,以免影响学生实习成绩。

3.对接单位为“教务处”的实习学校,应组织思想认识好、工作能力强、实习态度端正的学生进行实习,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提前与实习学校和教务处做好沟通。非本学院对接的基地,如有特殊情况也需与实习学校和对接单位做好沟通,以免造成联络混乱。

4.2019级五年一贯制学生,2020级定向湛江、茂名地区的公费师范生实习岗位,由定向地教育局安排,待搜集后另行反馈相关学院/专业。

二、确定指导教师

岗位确定后,学院/专业应及时为每名实习生指派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学院要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培训,明确职责任务、清晰流程环节、理清工作思路、压实担子责任,并做好跟踪督促。

三、录入实践系统

线下确定实习岗位和指导教师后,各专业需及时在实践管理系统中创建实践任务,导入岗位安排和校内指导教师安排。

1.创建基地库、岗位库。该部分工作由教务处按《岗位汇总发布表》统一创建,完成后再通知各学院创建实践任务、导入实习岗位安排和指导教师安排。计划于58日前完成,具体工作另行通知。各学院搜集的实习单位岗位需求,如未纳入《岗位汇总发布表》、却需安排学生实习的(仅限本学院实习岗位),请汇总后联系实践科进行基地库、岗位库创建。

2.创建实践任务。实践任务名称统一为“专业+某届+实践类型”(如“汉语言文学2024届教育实习”),创建实践任务需上传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工作计划(实习计划)等。实践任务创建后方可导入岗位安排和指导教师安排。

3.导入实习岗位安排。从系统操作界面下载导入模板,填入相关信息后再行导入。

1)模板中“实践单位名称”应采用规范名称(详见附件中“实习学校名称”),但不含小括号备注部分(备注部分放在岗位名称)。如湛江市第八小学(跃进校区)、湛江市第八小学(金城校区)、湛江市第八小学(草苏校区),“实践单位名称”都为湛江市第八小学。

2)模板中“实践岗位名称”应按“语文(2023年)、数学(2023年)、英语(2023年)、物理(2023年)、化学(2023年)、生物(2023年)、历史(2023年)、地理(2023年)、思想政治(2023年)、音乐(2023年)、体育与健康(2023年)、美术(2023年)、信息技术(2023年)、科学(2023年)、德育(2023年)、心理(2023年)”统一。

附件中“实习学校名称”的小括号备注部分放在岗位名称中进行区分。如湛江市第八小学(跃进校区)的语文岗位,“实践岗位名称”应为“语文(2023年,跃进校区)”;深圳市宝安区翻身实验学校(东校区小学部)的美术岗位,“实践岗位名称”应为“美术(2023年,东校区小学部)”。

4.导入实习岗位安排后,应及时按操作界面下载的模板,填写、导入校内指导教师安排。

上述工作请务必于524日前完成,以免影响后续实习对接等工作。

教务处

2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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