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位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来华留学。
二、抽检资料准备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一位指定教师),负责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相关报送工作,并请加入学校QQ工作群542674729,后继工作等将在群内发布交流。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通知,抽检信息平台将在8月25日开通,此前学院/专业应做好各类报送材料、信息的准备工作。
(一)论文信息汇总表和论文原文材料准备
根据省厅通知,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不要求匿名,但需一并提交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等必要的过程性材料和查重报告。
1.论文信息汇总表。各学院/专业按本单位学位授予学生名单(含成教、自考、留学生)进行准备,论文信息表模板见附件1。本次抽检信息相比去年有部分调整,须认真阅读。其中A-T列无底色内容为原始学位授予信息(平台开通后下载的导入表中已含所有信息),不允许修改;U-AF列为待补充字段(皆为必填),须严格按照说明填写。平台开通前建议只确定A-T列的学生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重点完善U-AF列信息,待开通后“查找录入”(表格软件自带的数据处理功能)每生的U-AF列信息即可。
注:维普系统新增的“本科论文抽检数据管理”功能可以辅助生成信息汇总表。
2.论文原文材料。(1)论文原文,采用最终稿PDF文件(重命名),如做毕业设计则为说明文件。(2)必要的过程性材料,ZIP文件(重命名),包含毕业设计,不可或缺的音视频、源代码,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记录表、指导教师评阅表、交叉评阅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定表等过程性材料,文本应为PDF格式。参照去年做法,每个学生附件打包一个压缩文件,并命名规范。(3)查重报告(最终稿简洁报告),PDF文件(重命名)。
注:文件重命名须与信息汇总表一致。
(二)专家库信息准备
2022/2023学年论文抽检专家库由原“专家信息管理系统”调整为抽检平台的“专家上报”功能模块,模板见附件2。主要做好:(1)上报新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即抽检专家);(2)更新完善2021/2022学年专家信息;(3)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处理(具体操作待平台开通后再行明确),包括调出、离退休且未担任2022/2023学年论文指导的教师。根据教育部和省厅要求,各学院/专业应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专业的各年级适用人才培养方案是否报送,需待系统开通后方能明确。建议按去年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其它问题说明见“上报要求”(附件3)。
三、抽检资料报送
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论文信息汇总表、论文原文材料及专家库信息(新增报送、信息完善、退库删除)报送工作,9月1日开学后展开,各学院应在9月11日前全部完成(所有报送工作均由各二级学院的院系账号完成)。具体操作另行通知。后续报文报送等工作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
四、工作要求
抽检结果将与招生计划管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确定负责人员,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严格遵循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并根据2021/2022学年抽检评议反馈针对性做好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抽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联系人:黄老师(3182011)、张老师(3183417)
邮箱:zcj294012@163.com
教务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