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English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谈心谈话工作规定

作者: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编辑:   时间:2023-06-28   点击数:

 

第一条  为有计划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解决师生存在的思想、心理和生活困难等问题,促进学院的和谐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谈心谈话,包括党政班子之间的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师生之间的谈心谈话。

第三条  谈心谈话的形式:日常工作中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的谈心谈话。

第四条  谈心谈话的目的。

1)妥善处理师生间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引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

2)重点关注学院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经常性找其了解思想、心理及生活情况。

3)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师生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4)引导师生树立主人翁思想,帮助师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带领师生搞好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为促进学院发展群策群力。

5)关心和改善教职员工的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解决教职员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五条  途径和方式:

1)党委成员应联系12名师生,经常找其谈心,倾听师生的反映,关心并帮助及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要求。

2)党支部书记应联系12名师生,经常找其谈心,倾听师生的反映,关心并帮助及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要求。

3)应不定期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并做好变心谈话记录,形成谈心谈话工作的

第六条  本细则如有与党章党规及上级党组织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党章党规和上级党组织规定为准执行。

第七条  本细则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细则自20219月起执行。

 

版权:岭南师范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址:中国 广东 湛江赤坎区寸金路29号 

电话:0759-3174901

邮编:52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