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辅导员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工作是辅导员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辅导员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生理心理状态、人际交往关系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指导辅导员通过谈心谈话做深、做实、做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我院“与学生一起成长工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辅导员遇到下列十种情况要及时找学生谈话(即“十必谈”):
(一)学生遭遇突发负性事件,情绪影响较大时;
(二)学生学习就业出现困难,产生焦虑等负性情绪时;
(三)学生人际关系不和谐,自己无法调节时;
(四)学生个人情感受挫,影响情绪或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时;
(五)学生获得奖励时进行勉励谈话;
(六)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批评和纪律处分时;
(七)学生出现考试成绩不及格时;
(八)学生本人患病时;
(九)学生拖欠学杂费时;
(十)其他需要个别谈心谈话有利于问题解决时。
二、谈话、谈心的方式
一般以个别面谈为主,也可根据谈话内容的具体需要选择集体谈话、网上谈心、电话沟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三、谈话、谈心应遵循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原则问题不迁就,具体问题不纠缠,分清事非。
2、平等交流的原则。与人为善,耐心细致。
3、尊重学生的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不侮辱、歧视、体罚学生,批评有据,以理服人。
4、有备再谈的原则。谈话前必须认真准备谈话提纲,不打无准备之仗。
5、谈话必记的原则。谈话中或结束后作好谈心谈话记录以备查。
6、内容保密的原则。谈话内容若不涉及学生的自伤和他伤特殊情况,应遵循保密原则,让学生感受到与老师谈话是安全的可信任的。
7、解决问题的原则。谈话要有针对性,讲求谈话实效,通过谈话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四、辅导员谈话、谈心工作的要求
1、辅导员找学生谈话、谈心人次原则上每月应达到所带学生数的10%。
2、辅导员找学生谈话、谈心情况应统一记录在《与学生一起成长》手册中,特殊群体谈话应记录在《精准帮扶对象谈心谈话记录表》。
3、达到学业预警要求的学生,辅导员要专门找这部分学生谈话,并单独记录在《岭南师范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中。
五、本制度由文学与传媒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