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班主任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班主任队伍管理,以适应学校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师范院校的需要,现结合文学与传媒学院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学习、生活和实践的管理者和指导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第三条 担任班主任是全体教师应尽的义务,是教师工作的组成部分。新进教师原则上必须担任新生班主任。申报副教授人员须有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第二章 选拔与配备
第四条 原则上每一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班主任的任期由学院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应跟班至学生毕业。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班主任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
第五条 班主任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思想品德高尚,具备良好的政治品德和思想品质,团结同志,助人为乐,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三)工作勤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和语言文字能力,掌握青年工作的基本知识、方法和一般规律,具有比较广博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以及良好的文化素养;
(四)作风扎实,实事求是,讲实话、做实事,不搞形式主义,热爱学生,热心青年工作,做青年学生的良师益友。
第六条 班主任来源
从本学院思想素质好、教学水平高、热心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中选聘。
第三章 主要工作职责
第七条 班主任职责
1、参加班团活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加强学风建设,以自身专业优势开展经常性、针对性、有效性的学风建设工作。学风建设内容上包括了学习兴趣的激发、学习习惯的培养、学习纪律的贯彻、学习态度的引导、学习方法的指导等等;形式上包括了氛围营造和个别关注,班团活动和困难帮扶等等;
3、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学生学习场所和宿舍了解情况,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院反馈信息,帮助学生健康成才;
第八条 建立班主任例会制度。例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讨论;开展工作交流,总结工作经验,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九条 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工作在学年末进行。
第十条 具体考核办法、程序、考核等级、比例等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一条 奖惩机制。
1、学院对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和奖励。班主任考核奖和班主任工作津贴以学年为单位,由学院按考核级别和有关规定给予发放;
2、专任教师在晋升专业职务时,须充分考虑其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和业绩。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时一票否决;
第五章 待 遇
第十二条 学院对班主任资格评定后颁发聘用证书,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津贴。
第十三条 班主任考核奖和班主任工作津贴的具体标准、发放比例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文学与传媒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