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外籍人员宿舍,主要为在我院任教的外籍专家和教师以及就读的外国留学生提供住宿服务。为了使他们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做以下规定,望遵照执行。
一、外籍人员居住的房间,只供其本人使用,不能转让他人居住,不得留宿他人。如外籍人员的亲人远道来访,需要留宿的,应事先向外事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和办理住宿手续后,才能入住。
二、为了保证外籍人员的正常休息,到其宿舍访问的客人或本院师生,应在当晚十点钟以前离开宿舍。
三、为了保证外籍人员住所的安全和环境的安静,请不要在宿舍授课和考试。不准在外籍人员宿舍开晚会或舞会。
四、外籍人员外出时,注意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电冰箱除外),关好门窗。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钥匙随身携带,不要转交他人。不准私自配钥匙或更换门锁。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外事办。如不小心将钥匙留在房内,请与外事办联系,不要自行破门。请随时检查住房是否未熄的火种(如烟头、被烘时的东西、用过的设备等)。
五、宿舍配备的电器、煤气用具等,使用时请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增加电插座、私拉电线等,请注意关好煤气阀门。
六、根据有关规定,学院为外籍人员配备了生活必需品(请见附单)。入宿时请点清并签单领取,离宿时双方清点后,方可办理离宿离院手续。
七、配备使用的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改装拆卸,不能私自与其他房间的物品调换,如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报告,属于人为事故,必须照价赔偿。
八、外籍人员宿舍由外事办归口管理,如发现情况(被盗、火灾、或其他意外事故),请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外事办和保卫处,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