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从方式上可分为课程考试和课程考查两种,从时段上可分为过程性考核(评价)和结果性考核(评价)。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课程考核制度,一般过程性考核所占比例不低于40%。过程性考核一般包括课程作业、课堂表现、小组合作学习(项目式学习)和阶段性测验四个板块。结果性考核一般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实验、表现形式评价等方式,或上述方式相结合。
理论性的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一般都要以期末考试作为结果性考核。考查也是检查学业成绩和教学效果的一种方式。常用方法有提问、课堂观察、单项测验和课程作业检查、实操演示等。非主要课程或选修课可以不考试,只进行考查。考查后要求及时评定成绩并存档,提出优缺点。考查的成绩评定可以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分。
一般每学期第9和第10周为期中考试时间,第18-19周为期末考试时间。考试安排单人单桌,实行隔座排位,学生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遵守《岭南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规则》,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时,必须在考前办理缓考审批手续(因突患急病或遇突发事故者除外)。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的,提供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形式及难度与期末考核一致。缺考的课程不能补考,应按规定重修。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期末成绩记为零分,并注明“考试作弊”,不得参加补考,必须重修。补考、重修合格者,只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课程绩点以正考成绩计算。
正考成绩为期末考试(或缓考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按比例折算的成绩。若期末(或缓考)考试成绩低于40分的,以期末(或缓考)成绩记为总评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