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岭师团〔2026〕1号
岭南师范学院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比赛通知
一、活动背景
为强化校园文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岭南师范学院学子朝气蓬勃的青春姿态,为同学们全面发展搭建优质平台,岭南师范学院团委决定举办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二、活动主题
声逐星光 筑梦飞扬
三、活动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五、活动时间
初赛:4月8日截止
复赛:4月18日
决赛:4月25日
六、比赛地点
复赛:鸿园四楼411(暂定)
决赛:第三教学楼311(暂定)
七、赛程安排
1. 初赛:各二级学院在4月8日前组织举办院级初赛,并推选1-2个优秀节目参加校级初赛。将由校团委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并推选出16个节目参加校级复赛。本次比赛学生可以选择个人参加或组队参加,组内单个作品参赛选手不能超过7人。
2. 复赛:校大学生艺术团邀请老师和专业艺术队伍的队长作为导师对选手进行指导,选手按抽签顺序依次演唱参赛作品(可与初赛相同),评委根据选手演唱表现评分,最终选出总分排名前十的选手晋级决赛。
3. 决赛:选手依次演唱参赛作品(需与复赛不同),由现场老师评委、学生评委和观众共同投票(老师评委投票70%,学生评委占20%,观众投票占10%),按票数高低,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根据观众投票评选出人气奖。
八、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风格不限,内容需紧扣时代发展脉搏,彰显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风貌,契合校园文化氛围。歌曲主题需积极向上,兼具思想性与艺术性,以真情实感传递正能量,筑牢青年信仰之基,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新时代青年的青春活力、责任担当与精神风貌。
九、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四名、人气奖一名,获奖者均可获得相应证书。
【活动成绩均列入第二课堂成绩单。】
十、报名流程
1. 请各二级学院团委于4月8日12:00前将《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报名表》电子档、初赛的表演视频放至同一文件夹,节目命名格式为节目类型+节目名称,文件夹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xx院校园十大歌手大赛作品,并发送至校大学生艺术团管理部邮箱:lingshiwenyibu@163.com。
2. 请二级学院负责人于4月8日8:00—11:45或14:30—18:00前将纸质档《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报名表》交到鸿园四楼408-1艺术团办公室。
附件:
岭南师范学院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报名表.docx
共青团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岭南师范学院学生会
2026年3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