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岭师团〔2026〕2号
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新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发展团员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事关加强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事关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做好发展团员工作,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下称《细则》)等团内规章,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做好2026年发展团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发展团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团员发展原则
按照“坚持标准、调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立足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为党源源不断输送健康有活力的新鲜血液,客观看待、准确把握新情况新要求,持续稳妥加大发展团员力度,确保未来一个时期团员总体规模稳中有增。
二、新团员发展条件
(一)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承认团的章程,自愿加入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主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团的精神,严格执行团的决议并按期缴纳团费。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觉悟好,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端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2025—2026年度无补考、重修记录,学习成绩良好,主动践行“五育”并举要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团学活动。
三、新团员发展要求
(一)坚守政治标准首位。
各二级学院团委要结合实际,细化入团标准、实事求是,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志愿服务、青年大学习等方面设置入团门槛。严格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和“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防止“唯成绩”“唯票数”,任何个人不得指定发展对象。
(二)规范发展流程执行。
团员发展流程参照《广东共青团团员发展工作指引(2026年)》,原则上每年应当至少安排2个发展批次,保证符合条件的班级每学期均有发展计划。
各二级学院团委要要合理安排发展团员工作进度,当年编号当年使用,保证年底前完成发展计划。要明晰各环节工作流程,确保发展团员工作程序完整、手续完备、操作规范,切实提升发展团员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抓实培养考察环节。
按照发展计划合理确定入团积极分子队伍规模。严格落实团前教育不少于8学时、培养考察期不少于3个月、入团介绍人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等要求,禁止突击发展。将团员不得信仰宗教、信仰宗教不得入团等作为团前教育和培养考察的必要内容。系列课程将持续上线“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各级团组织可通过“学习强国”客户端及网址(https://www.xuexi.cn/),搜索“广东省入团积极分子团前教育课程”观看课程。
(四)强化公示与仪式教育。
新团员必须参加入团仪式,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各二级学院团委要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仪式仪程规范(试行)》(中青发〔2023〕8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入团仪式,突出仪式政治性、严肃性,注重教育实效。各二级学院团委每年至少开展1次示范性入团仪式,可结合五四、七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到革命遗址、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教育基地集中开展。要增强风险意识,规范使用团旗、团徽和团歌。
(五)规范团员档案管理。
各二级学院团委要指导发展对象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按规定将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要规范建立新发展团员档案,主要包括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团校学习结业)材料、入团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共青团员基本义务告知函等,团员发展工作结束,要求新发展团员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上传电子版入团志愿书。纸质版团籍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团委联系学生处学管科放入学籍档案统一管理。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团员队伍建设是全团重大基础性、源头性、战略性工作。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团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岭南师范学院发展团员工作流程(2026年)》(附件2)的有关要求,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调整发展进度,充分考虑推优入党需求,重点做好一、二年级发展团员工作,要提高团员队伍素质和保证健康稳定发展。
2.严格质量把关。各二级学院团委在推选选定入团积极分子过程中要避免入团标准宏观抽象,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质量为先,抓实培养考察,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全员入团、突击发展等现象。
3.压实工作责任。要着眼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大团员发展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引导青年学子深刻认识和认同共青团的政治定位,并做好《入团志愿书》填写,明确一个编号一个团员,避免出现编号重复情况。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重点核查入团志愿书是否抄袭、入团程序是否规范、入团教育是否落实、电子档案是否完备、审核把关是否尽责,做好问题整改,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团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
4.规范材料提交。各二级学院团委须于4月27日(或10月9日)前将《入团积极分子名单登记表》(附件3)、《新发展团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提交至鸿园405校团委秘书处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lstwzzbyx@163.com。各二级学院团委要监督所有新发展团员于7月4日(或12月20日)前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报到、电子档案录入、入团志愿书上传及报到审核工作。
附件:
1.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发展团员编号号段.docx
2.
附件2:岭南师范学院入团积极分子名单登记.docx
3.
附件3:岭南师范学院新发展团员信息登记表.docx
4.
附件4:《广东共青团团员发展工作指引》.pdf
联系人:何彦兵;联系电话:15014428035
共青团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