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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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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馆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和全校档案业务工作的中心。它既是保存学校档案的永久场所,又是提供利用学校档案信息的基地。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实施;

三、指导本校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预立卷、档案信息录入及归档移交工作,并负责监督和检查,推进文档一体化管理,加强学校档案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五、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六、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七、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八、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九、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十、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十一、做好学校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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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3183243,3182602  邮箱:lsarchives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