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概况|规章制度|国际交流|因公临时出国|海外引智|留学岭师|学生出国(境)项目|港澳台交流|因公临时赴港澳台|孔子学院(课堂)|中外合作办学|党建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留学岭师>>管理制度>>正文

岭南师范学院留学生手册

时间:[2018-11-16]  来源:

第九章    

第四十一  本规定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岭南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考核的类型

第一条  凡培养方案规定内的全部课程(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都必须按要求参加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本人学籍档案,作为学生学籍异动和毕业的依据。

第二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查和考试两类,各课程的考核类型在制定专业培养方案时确定。

(一)考查是教师对学生平时检查的结果所作出的总结性评定。考查课程以过程考核为主,不能以期末笔试考核的成绩作为主要依据,而应结合平时检查的测验、作业、讨论、考勤、实验报告、小论文等情况综合评定。

1、体育课的成绩要结合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等进行综合评定

2、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总结)、课程设计图纸、说明书等按百分制评定期末成绩,不在考试周内以笔试或其它形式进行考核

3、毕业设计(论文)采用评审和答辩形式进行考核。

(二)考试是对学生进行总结性检查的主要形式,考试课程实行过程控制和目标控制相结合。以理论教学为主的课程,学期成绩结合考试和平时成绩进行评定,考试成绩所占总成绩比例为50%。平时成绩由考勤和平时作业(含平时测验、期中考试等)两部分构成,两部分成绩各占总成绩的25%。

凡专业培养方案所列的考试课程,一般均集中安排在期末考试周内进行,考试日程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若存在学期中结束的课程,可在课程结束后由课程所在院(系)主持完成考核工作,学生所在院(系)协助。

第二章  考核的方式

  第三条  考核方式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质量标准及教学内容,采取笔试、口试、操作等多种形式;笔试的形式可以是开卷、半开卷、闭卷或写调查报告、论文等,也可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下一页

上一条:International Student Handbook

下一条:留学生管理规定 (修订件)

关闭窗口

校址:中国广东湛江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086-759)3182713;(0086-759)3183693    传真:(0086-759)318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