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中国法律者,将按中国的法律进行处理。学校尊重外国留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校内严禁进行宗教活动及宗教聚会。不准私自在校园内张贴、散发宗教宣
传品、印刷品。文明使用互联网。远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扰乱秩序等不良行为。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四条 遵守学习纪律, 维护教学秩序。熟悉专业学习、研究要求与规定。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时不接打电话,不发信息,不听音乐,不打瞌睡。独立认真完成并按时上交作业,不抄袭。如有专业学习问题需要解决,应及早寻求建议和支持,如有问题,应是学术性的。如出现可能影响学习的情况变化,应告知有关部门。
第五条 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不说谎话。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不盗取他人物品。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六条 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学生应记住自身的行为和形象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代表学校及学校的价值观。学生应以高标准对待个人荣誉,要求自己守道德、讲诚信 。行为得体,遵守社会公德,乘车、用膳自觉排队。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带零食及不穿背心、拖鞋进入课室或办公场所。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仪表整洁,待人礼貌。
第七条 珍惜资源,勤俭节约。关爱自然,爱护校园环境,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其他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乱弃杂物。珍惜资源,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杜绝浪费。
第八条 强健体魄, 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身心健康。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止伤害。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和处理程序。增强安全意识,防范诸如溺水、火灾、被偷盗抢劫、交通事故、台风、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传染病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 爱好和平,互相尊重。珍视和平,互相理解尊重, 发展友谊。友善宽容,积极向上。反对冲突、对抗、暴力;崇尚和谐,友好相处。
第十一条 本行为规范由学校授权学生处及国交处解释
第三章 收费办法
第十二条 学生入学报到一周内到财务处缴纳本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以人民币支付)。学习期限不满一学期者,按半年标准缴交学费;学习期限在一学期以上一学年以下者,按一年标准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