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交处出具的办理居留许可申请函;
(2) 本人护照、护照有效页复印件、签证页、最新入境日期页;
(3)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 表)第三联原件;
(4)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 近期 2 寸正面蓝底免冠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6) 学习一年以上的学生需要《健康检查证明书》;
(7)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8) 持有湛江以外其他城市居留许可的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习结束的证明。
9.外国留学生办理居留许可及签证等的费用一律自理。居留许可时间≦360天,费用400元;≦720天,费用800元。(具体以湛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收费为准)
(三)保险、医疗
1.学校校内设有门诊部,留学生日常生病可以到校门诊部就诊。
2.如有必要,留学生可以到校外医院就诊,建议到市内省级或市级公立医院就诊。
3.如需紧急救援,可拨打急救中心电话,电话号码:120。
4.自费生在校医院就诊或到校外医院就医,医疗费自理。
5. 如果发生意外或生病需住院治疗,应及时通知国交处负责老师,以便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学生住院治疗期间的医药费先由学生本人垫付,出院时准备好以下材料:出院小结、医院诊断证明、住院收费收据、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再申请保险理赔支付。
(四)离校
1.留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或结业离校时,须到所在学院领取《离校手续存根表》,结清费用,交还所借图书等应交回的物品。
2.休学、毕业或结业的外国留学生应在两周内离校。
3.退学、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外国留学生必须在一周内离校。
4.因故学期中途离校的留学生,必须到湛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学生居留许可有效期缩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