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严禁到江、河、湖泊、水库等非正规游泳场所游泳;不到自然环境险恶的地方游玩。
十五、 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岭南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入出境及居留须知
一、留学生来华时必须持学习(X1或X2)签证入境;持旅游签证或其他签证入境者报到后,须变更为学习签证方可办理居留许可。
二、留学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出境管理法》的规定须在入境后24小时内到居留地辖区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三、留学生新生应在入境后十天之内到湛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作体检或体检复查认证,合格后方可办理居留许可。国交处将在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
四、留学生须在入境后三十日内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居留许可的时限和在华学习时间一致。已有居留许可的学生在居留许可期限内出入境无需办理返签手续。
五、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因护照遗失、换发等原因须申请居留许可延期者,须由学生本人到湛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
六、凡办理居留许可或签证延期者,须在规定时间向湛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证明材料。居留许可延期须在到期前一个月办理;签证延期,须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申请办理。
七、从外地、外校转入我校学习的留学生,应在来校后十日内办理居留变更手续。
八、因故转学、退学或其他原因离校的留学生,需通知国交处完善有关居留许可手续。未完善
手续擅自离校的留学生,一切后果自负。
九、留学生去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或其他国家探亲或旅游,须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十、学校原则上不邀请留学生家属来校伴读,如情况特殊,家属只能持旅游签证在华停留。
十一、若护照遗失或更新,学生须立即向国交处报告,并由学生本人向本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新护照,在规定时间内持新护照到湛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十二、留学生办理体检、体检认证、签证转换、居留许可、居留许可迁移、延期的费用一律自理。
十三、留学生应妥善保管好本人护照并注意居留有效期,因逾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十四、留学生完成学业后,必须在居留许可到期前离开中国;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需到国